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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商务部发布2012版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 |
| 时间:2012.12.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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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“走出去”,把握国际市场投资机会,规避对外投资合作的风险,商务部12月21日在北京发布2012版《对外投资合作国别(地区)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在发布会上介绍说,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意愿不断上升,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外部风险和挑战。为了全面提升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水平,帮助企业了解和熟悉东道国国情,推进对外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,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、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和驻外经商机构自2009年开始编写发布《指南》,并每年进行更新。
据了解,2012版《指南》覆盖全球165个国家和地区,其中亚洲地区27个、西亚非洲地区60个、美洲大洋洲地区31个以及欧洲地区47个。这165个国家和地区分布着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绝大部分业务,是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、对外承接工程承包项目、对外提供劳务服务的主要市场。
据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介绍,根据形势的发展,2012版《指南》在以前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,包括政治局势、经济数据、政策法规、商务环境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新资讯,除此之外还增加了有关国家(地区)特殊经济区域政策、环境保护的标准与相关信息等内容,力求及时客观介绍165个重点国家(地区)的投资合作环境,帮助企业研判市场潜力和商业机会,并就企业在当地开展跨国经营应注意的问题给予提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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